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開甄選臨床心理師
https://www.tpc.moj.gov.tw/292885/293089/293091/938722/post
一、職 稱:臨床心理師
二、官等職等:師(三)級
三、名 額:正取1名、備取2名(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)
四、性 別:不拘
五、工作地點: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。
六、報名時間:自111年3月2日~ 111年3月31日。
七、資格條件:
(一)領有應徵職務所規定之考試及格證書、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臨床心理師證書者。
(二)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心理衡鑑(測驗)、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工作者尤佳。
(三)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相關不得任用之情事。
八、工作項目:
(一)針對特殊受保護管束人(毒品、酒駕、家暴、性侵害、精神病、自殺傾向、情緒適應障礙等)進行評估與治療
(二)協助特殊受保護管束人處遇之規劃、發展或研究
(三)協助測謊業務
(四)其他交辦事項
九、聯絡方式:
(一)意者請檢具相關資料 (請自行至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https://www.tpc.moj.gov.tw/ 電子公佈欄下載)
1.報名表(含自傳)
2.學歷證明
3.考試及格證書
4.臨床心理師證書、任職臨床心理師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
5.現職人員另請附公務人員履歷表、同意過調書、最近5年考績、獎懲及現職機關在職證明書等相關經歷文件影本
以上證件影本,請註明「與正本無異」並簽名蓋章。於111年3月31日前(以郵戳為憑)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10048臺北市博愛路131號人事室收(請於信封註明「應徵臨床心理師職缺」)。
(二) 資格經審查合格者,另行通知面試(面試時,攜帶前述相關證件正本查驗),報名人數眾多時,分梯及時段面試,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。
(三) 依面試成績擇優正取1名、備取2名,備取期間為3個月,錄取名單於面試後公告於本署網站。
(四)聯絡人:洪小姐 02-23817836轉2296